台南地檢署

要請問一下收到傳票如果不去的話會如何

各位大大~~我今天收到一份莫名其妙的傳票是台南地檢署開的

我和我爸都有收到

可是我覺得很奇怪的是

我們又沒違法也沒做什麼為什麼有傳票

而最離譜的是因為選舉罷免法而傳

什麼跟什麼嘛

不知幾年沒投票了

為什麼會因為選舉罷免法而被傳呢~~想了想

可能是因為我爸常搬家

由南區搬到東區又搬到南區

可是這樣跟選舉罷免法有什麼關係丫

而且我根本沒有去投票

請大大幫我解決我的疑問好嗎?因為我打電話去問

他堅持不肯說

而且我覺得他根本沒有查清楚

所以我不想去?而如果不去的話會如何丫?
首先

收到法院或地檢署的傳票

不一定是自己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

因為

法院或地檢署所發傳票的對象

除了「被告」外

還有可能是:1.證人2.鑑定人3.關係人﹝此非法律上之用語

但是實務經常使用。

通常用於事實不明之時

檢察官需將此人傳訊到庭訊問後

才能確定此人在案件中的角色﹞。

通常檢察署的傳票是「綠色」的

應該在第二或三行有註明:「被傳人係 XXX」

XXX則上述所指被傳對象在該案之身分。

打電話詢問地檢署時

可依據傳票上﹝應該是在第一行﹞所註明的「股別」部分

請地檢署總機轉接至該股書記官後

告知書記官傳票上所載案號後

再詢問書記官

是否確實於傳票上所訂期日

傳訊某某人即可。

由於偵查不公開之法律規定

無論是檢察官

甚至是書記官

在開庭前

是不會告訴當事人有關案件的情形。

無正當理由屢次不到庭

且未具狀請假者

法官或檢察署得依法拘提﹝就是警察直接到你家去找人啦﹞

拘提不到就通緝了

然後就麻煩一堆啦﹝例如說:你要出國去遊玩

到了機場發現你被通緝在案

就不可能成行;或是路旁臨檢

發現你是通緝犯

就直接移送了﹞ 參考資料 我的專業、經驗
先打105查詢台南地檢署的聯絡電話再打過去確定是否屬實如果是真的建議你們還是要跑一趟比較保險因為如果屬實的話你們又不接受傳訊那就會發布通緝令強制拘提到案了但是現再有一堆詐騙手法焉知你們是否會受騙呢有些小偷就是想把住戶拐離家後再進入行竊所以還是查清楚比較保險
傳票信封上會有查詢的電話   你可以問 有很多分機   拿你傳票上會有編號  或者你親自拿傳票去地檢署問輕楚   怕如傳喚不到會被拘提  這不是開玩笑的   
既然沒做什麼壞事還是去一趟吧了解到底是什麼事也比較心安省的日後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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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1170826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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