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

貪汙判3年 國民黨籍前新化鎮長也跑了

2012-5-5. 貪汙判3年 國民黨籍前新化鎮長也跑了 疑已潛逃出境的徐茂喬

曾擔任兩任台南縣新化鎮長

後又轉任台南縣議員。

(資料照)〔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國民黨籍前台南縣新化鎮長徐茂喬任內涉貪污案件

今年三月下旬最高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三年、褫奪公權二年定讞

但前天因未如期到案執行

台南地檢署研判徐茂喬可能於四月自金門潛逃出境

昨天發布通緝

並將向法院聲請沒入保證金。

徐茂喬曾擔任兩任新化鎮長

他在九十二、九十三年任內被檢舉涉及工程弊案

指示當時負責營繕工程採購招標的公所承辦人

利用限制性招標方式

固定由玄智、立一、嘉昌三家廠商承包鎮內工程

而該三家包商負責人楊宗典、林丁文、李碧霞為競標工程

各自借了二個或三個牌照

形成一個圍標集團

徐及承辦人再從包商處收受不當利益

總計楊宗典、林丁文、李碧霞等人共取得一五六件新化鎮的公共工程

預算金額高達七千二百四十一萬元。

此外

徐茂喬又以同樣手法

讓楊宗典標得「新化鎮正新北路箱涵工程」等七件工程

承作金額四百六十三萬元

徐再以電話向楊宗典「借款」

向楊期約索賄三十萬及六十萬元

檢方以徐茂喬違反貪污治罪條例

在九十八年十月依貪污罪起訴

該案經多次上訴

今年三月廿一日定讞。

研判已從金門潛逃出境台南地檢署在判決定讞後

即發函徐茂喬於五月三日報到執行

徐曾遞狀以需處理事業等私事為由聲請延緩執行

但檢方未核准

前天他未到案

檢方研判他聲請延緩執行

邊透過小三通由金門輾轉前往中國

目前可能滯留中國

也可能轉往第三地

檢方除發布通緝令

並請警方全力追緝

早日將他拘提到案。

2012-5-5. 貪汙判3年 國民黨籍前新化鎮長也跑了

台南地檢署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71212270489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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