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茂庭

犯了什麼法規(醫療法規)

健保總額制度下

醫院想盡辦法開發自費項目開拓財源

但最為人詬病的是

病人躺在手術檯或要做檢查時

有的醫生才說選擇健保給付、品質不保證

想用較好材料必須自費

台中縣政府消保官翟威甯建議行政院消保會訂規範原則。

事先不講 有損信任感翟威甯近來接獲不少醫院消費糾紛投訴案

問題都出在院方事前不講清楚

等病人住院準備手術

醫師和護士才說出選擇健保給付材料品質不保證

要選擇較好的材料必須自費。

台中市林小姐抱怨

車禍感覺頭暈

診所醫師建議她去醫院做電腦斷層檢查

到醫院躺下準備做檢查時

護士告訴她:「健保給付的顯影劑

可能一打下去即造成過敏休克致死

自費兩千元打的顯影劑則不會有這種情形。

」林小姐心想

如果健保給付的顯影劑會打死人

那還得了

氣得說:「我要打健保給付的

看會不會當場死亡。

」但很多病患

為防萬一

被迫多花兩千元。

賴先生的父親到台中縣一間區域醫院裝脊椎人工支架

門診時醫師說健保會給付

住院後卻拿自費同意書要家屬簽名

一看需要七萬元

醫師口氣嚴厲說:「你們不簽

手術也沒有用

只會打壞我的名聲。

」最後選擇付八千多元住院費轉院治療。

醫界最常見自費收費項目大致有心臟支架、骨材、藥物、針劑、特殊癌劑等

醫院開發自費項目

讓經濟能力佳的病人有更好的選擇

但的確也會造成部分民眾心理和經濟的雙重壓力。

台中醫院微創中心主任蔡金宏指出

手術到一半出現「追加預算」動作

會讓病人及家屬對醫師的信賴感瞬間瓦解。

偶爾難免會發生手術時

發現情況比預期嚴重

可能需要自費

但如果病人或家屬反彈

醫院也會尊重病患選擇。

翟威甯表示

醫病關係明顯存在消費「資訊不對稱」

醫師有專業判斷能力

病患及家屬卻難以了解差別在那裡

醫院應在門診告知要手術時

就說明清楚健保給付和自費的優缺點。

部分醫院以此賺錢台中縣衛生局長祝年豐坦承

縣內乃至全國部分區域醫院級以下醫療院所

確實常常利用類似手法增加醫院收入。

不過各項收費說明列入醫學中心評鑑項目

醫學中心多數說明較清楚

至於公立醫院也比較不敢鼓吹病患使用自費材料或針劑。


沒有犯法 但被檢舉將自費項目申報健保會被罰:-------------------------------------------------------------------------------聰明就醫

別當醫院提款機!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雙月刊第77期 (98.1.1出版)時機歹歹、荷包縮水

生病去看醫生

卻發現需自費的項目愈來愈多。

提醒您對於醫療院所要求的自費項目

多一點認識、多一些警覺

學習保護自己的權益

防止醫院濫收自付費用

不要成為醫院的提款機。

文∕林欣怡諮詢∕沈茂庭(健保局醫務管理處經理)、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健保局有要求醫院在提供千元以上健保不給付項目 、 牙周手術自費項目或人工水晶體的差額負擔時

應先徵得民眾同意

並簽署同意書

但目前的情況是

很多醫院連健保有給付的項目

也會要求病患自費並簽署同意書。

多數病患根本搞不清楚

健保到底哪些有給付

哪些沒有給付

為了保命就糊裡糊塗地簽了同意書

等到手術後

才發現自己所使用的器材健保有給付。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沈茂庭經理表示

如果病患術後發現自己使用的醫療器材在健保給付範圍內

即使有簽同意書

民眾還是可以要求醫院退費。

健保局給付已足夠照護民眾的健康沈經理解釋

目前健保局給付的醫療項目已足夠照護民眾的健康

如果民眾經濟狀況許可

當然可以多付一點錢使用比較先進的醫療儀器

但要提醒民眾的是

自付較貴的藥品或器材

不一定是醫療品質的保障。

很多民眾還有一種迷思

以為用貴的自費醫療會得到醫師特別的照顧

這是錯誤的觀念

醫院向病患推銷「貴」的自費醫療

主要是增加收入而已。

例如

很多病患都有這種經驗

手術後

被推進病房前

護理人員會詢問家屬要不要自費購買自控式止痛劑

對於病患家屬來說

根本搞不懂自控式止痛跟請護士到病房注射止痛針有什麼不同

只知自控式止痛病人只要輕按床邊的按鈕就有止痛藥

很快就可以達到止痛效果。

不是每個人都需要自費購買自控式止痛劑

除非是急性疼痛者、無痛分娩、慢性疼痛、癌症疼痛

經過麻醉科醫師仔細評估之後

如果患者沒有氣喘或神智不清等問題

才能使用自控式止痛。

還有

白內障患者一定要使用新一代的人工水晶體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表示

傳統非球面人工水晶體已經使用20幾年

醫師經驗相當豐富

雖然它的視覺品質沒有新一代人工水晶體來得好

但健保給付的傳統人工水晶體還是可以讓病人看得清楚。

而且新一代人工水晶體不一定適合每個人

病患需依自己的需求跟眼科醫師好好溝通

以免花冤枉錢。

一般材料 健保都有給付對於醫院要求民眾自費醫療

沈經理強調

現代醫療技術日新月異

健保提供的是合理的醫療給付

不可能把所有的診療項目都納入給付

民眾如追求特殊而未納入健保給付的診療項目

的確必須自費。

但一般耗材健保局幾乎都有給付

民眾不要再被當成冤大頭。

以後如果到醫院看病

有醫院要求您自費購買棉花棒、紙膠、抽痰管、拋棄式手術布包、一般導尿管、拋棄式鴨嘴、灌食空針、耳溫套、引流管、甘油球 、 氧氣潮濕瓶等材料時

千萬不要覺得只有幾十元沒有關係

對個人來說

幾十元確實不多

但醫療院所每個人都收幾十元

累積起來就很可觀。

懷疑被醫院多收費用時 怎麼辦? 沈經理表示

健保局每年都會保留 3 億元預算做為醫院申請新增收費項目

另外

還編列 6 億元做為新藥、新耗材的經費。

因此

醫院若再向民眾額外收取費用

或要求民眾自費購買

就違反健保規定。

民眾若被要求自費購買屬於健保給付的醫療項目

不用忍氣吞聲、任人宰割

可拿著醫院收據向健保局申訴

醫院除了須退還費用

還會被處以 5 倍的罰款

甚至被處以停約處分。

健保局雖然要求醫院必須以「資訊公開、事先告知、開立收據」原則處理

但由於材料項目相當多

一一列出來不僅浪費紙張

也浪費時間

所以民眾很難從一般的收據裡發現到底有沒有被醫院多收費用。

但民眾可先向批價人員詢問

某一筆有疑問的金額是怎麼來的?也可以要求提供所有項目的收費細目

醫療院所是不得拒絕提供的。

如果醫院批價人員的回答或提供的資料

還是無法解答您心中的疑惑

或是覺得不合理

可以撥打健保局免付費電話0800-030-598詢問。

參考資料 http://www.nhi.gov.tw/epaper2/ItemDetail.asp?DataID=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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