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茂庭

關於使用慢性處方箋 1年至少省5千

關於下列這項新聞是真的嗎?我媽得腦神經衰落~好幾年美個月都要去拿藥

那要具備什資料與條件才會復合呢? ===================================================================國人每三個就有一人罹患慢性病

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可使用慢性處方箋

不過根據健保局(新聞、網站)的統計

只有十分之一的慢性病患持有慢箋。

健保局呼籲

病患持有慢箋

到基層診所就醫每年至少可省下5000多元

建議病患多多使用。

健保局醫管處經理沈茂庭指出

根據統計

93年時國內共有699萬慢性病患

約佔全國人口三分之一

而慢性病患只要經過醫師確定為病情穩定

就可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就醫

持慢箋者

只要三個月回診一次即可

還可免藥品部分負擔。

不過

慢箋推動10年以來

如今平均每10個慢性病患

只有一人領有慢箋

93年只開出516萬張慢箋。

沈茂庭計算

沒有持有慢性病處方箋的病患

若是到醫學中心就醫

每次付出基本部分負擔360元

每個月回診一次

加上藥品部分負擔

每年要付出5520元。

若是病患持有慢箋

並且從醫學中心改為基層診所就醫

只要負擔50元的基本部分負擔

持有慢箋者

不必負擔藥品部分負擔

一年的就醫費用只要200元。

沈茂庭指出

過去為了鼓勵慢箋釋出

提高醫師診察費

使慢箋開立率略為提高

但是釋出率仍然太低

因此將加強監督

定期分析各醫院、各醫師的慢箋釋出率

並在網站上公佈各醫院釋出慢箋的情況。

健保局指出

多數的慢性病患皆病況穩定

健保局擬定五年計畫

逐年提升各層級醫療院所開立慢箋的開立率

預計在民國99年

要讓每十個慢性病患

有三人能持慢箋就醫。


是否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牽涉到醫師的收入問題

雖然健保局已經調高醫師開連續處方箋的診察費

但從總收入來看

還是不及醫師每個月開藥的診察費

從人性的觀點

醫師當然希望自己的收入多一點。

現在健保對醫師的誘因還不足以讓醫師很願意開連續處方箋。

另外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給病人後

如果藥費低於看一次病的費用

會有很多病人在連續處方箋期滿後會「自作聰明」地到藥局去一直買藥

而有些藥局也會不顧健保規定﹝尤其是非健保特約藥局﹞也會順勢配合

這會使病人長期在未經醫師診察的情況下服用藥物

造成病人無法彌補的副作用。

本人認為

慢性病連續處方監視值得推廣的政策

至少讓一段期間內穩定的慢性病人不必到醫院去就診

節省很多等待的時間。

但是如何讓醫師願意開﹝錢的誘因很現實﹞

如何讓醫師放心開﹝如何杜絕藥局不按規定調劑﹞

這是健保局再推行政策時要思考的

更重要的是健保局每次對民眾的宣導都講得不清不楚

民眾也搞不清楚何時可以開連續處方箋

造成可以開的不知道

不可以開的硬是要

徒增醫療提供者的困擾

然後又將責任全部推給醫界

這種心態不可取。


用慢性病的處方籤對民眾來說有兩個好處:1.可以減少掛號費

以及增加方便性。

2.可以監督醫師用藥。

建議可以在家附近的社區藥局領藥

建立自己的家庭藥師制度

這樣子也可以減少抓錯藥的機會

或是開錯藥的機會

在社區藥局領慢性藥也不需要再負擔任何費用。


http://www.drugserver.idv.tw/html/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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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如果領有慢性病處方箋

每個月需要回醫院領藥

現在有更方便的服務

拿到處方後

只要上網(www.ihealth.com.tw)預約宅配時間

藥師會親自把藥宅配到公司或家裡

完全不用費用

真的很方便

台大、慈濟、榮總、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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