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局

手機遺失,告「侵佔」,跟告「偷竊」結果會不同嗎

我今天去士林分局報案了

最後拿了一張三聯單

網路上好多人寫說告偷竊才有可能找得回手機

那我的三聯單上寫的是侵佔

感覺像是告撿到遺失物者侵佔

但實際情形是

他把我一時沒注意放在機車座墊上的手機拿走

警察說這要算侵佔。

這跟遺失有不一樣嗎?當然

最重要的是

報案三聯單拿回來了

也給了IMEI的序號

三聯單上面是寫說兩天後可以查詢結果

會去調閱IMEI的記錄嗎? 還是比較關心能否拿得回手機啦

arrow
arrow

    asd1014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