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交易

菸酒既然對身體和治安有壞處為何不全面禁止販售

抽菸和喝酒對身體有大的影響

抽菸容易使人更容易生一些疾病

抽菸的菸味會影響到不吸菸者的呼吸權益

菸蒂亂丟也容易製造火災

喝酒不但喝酒者本身意識不清

若喝酒者駕駛車輛或喝醉容易製造事端

造成自己及他人不幸

光是提高罰則和菸酒販售價格可能無法根本解決菸酒帶來的社會問題吧

直接全面禁止菸酒的販售應該是解決菸酒壞處的最佳辦法吧

為何不去實施全面禁止菸酒販售呢

不能說菸酒的消費人口多就不禁止吧

那麼菸酒的販售不就考處到商業利益

是菸酒的商業利益重要還是菸酒帶來的治安危害那個比較重要

又要重罰菸酒使用者又不全面禁止菸酒的販售

好像有點矛盾

請教各位前輩

謝謝。


有趣的問題

不過

這疑問其實已經有著作來加以解讀了. 我建議你去找一本書 : 上癮五百年. 此書專門討論上癮物品三大宗 (酒精

菸草

咖啡因)以及三小宗(鴉片

大麻

古柯)的各種濫用

效用

經濟性

社會性以及危害性等

但是它寫的相當白話

並非是枯燥的論文. 很有閱讀的價值.就此書的論點

菸草與酒精難以全面性禁絕

作者認為有實用性

經濟性

政策性

社會性等因素1. 實用性 : 確實菸酒的濫用會造成很多問題. 但是

不可否認地

菸草與酒精在藥用方面卻也有著許多有價值的功用. 菸草具有驅蟲

提神

殺菌

抗精神性疾病等效用

抽菸雖然會造成肺部疾病

但是尼古丁卻對哮喘症有著速效性的療效. 酒精在醫藥方面的功用更大

有許多藥劑都必須用酒來調劑

用酒精來清洗傷口更是至今都在用的作法(不論是碘酒

藥用酒精

或是以烈酒直接使用)

滋補性的藥酒也是至今各國都在製造

甚至給老弱作為營養補充劑(例如日本的養命酒

英國在二戰期間也提供啤酒給孕婦當營養劑之用)

法國更是讚揚適度飲用紅酒可以減少心臟病

而白蘭地更是被譽為生命之水. 這方面的實際例子與科學研究之多

實在無法加以忽視. 所以對於酒精與菸草

即便是以宗教嚴厲禁止使用的國家都無法否定這些功能. 也因此多數人對於菸酒

會主張嚴懲濫用而非全面禁用是有其根據的2. 經濟性 : 菸酒在人類歷史存在已久

酒類遠自數千年前就已存在

菸草雖然時期較短

但是也有數百年的使用歷史. 加上菸草與釀酒事業都是屬於高獲利的經濟事業(即便是完全合法的)

可想而知

不論是民間仰賴他們獲利

或是政府仰賴其稅收

菸酒對現代經濟來說

都存在有相當的影響力. 要完全禁絕菸酒

在經濟層面上會面臨相當大的阻力

同時也會對政府的政策性造成影響3. 政策性 : 對政府來說

菸酒事業到底該容許到何種程度

是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 由於菸酒事業是如此龐大

甚至可以說18~19世紀時代. 歐洲的帝國主義有很大一部分是仰賴菸酒所帶來的經濟力. 不論是殖民地的菸酒事業

或是菸酒稅收

都是當時政府的重要經濟支柱. 即便是現代

菸酒公司的經濟力仍對政治上造成很大的影響力. 而且

尚有一個不容否定的情況

由於菸酒事業的高獲利

一旦政府立法禁絕

黑市交易就會取而代之. 這情況有點像毒品交易

早年部份毒品是合法商品(例如鴉片

安非他命都曾是合法藥物)

但是後來立法禁止後

有癮頭的人就轉而向黑市購買

因為需求面並沒有消失

既然合法的供應面沒了

那人們就會轉向地下經濟. 其實也不只是毒品

在中國歷史上

就是個好例子

鹽是官賣品

但是鹽稅太高導致百姓買不下手

可是鹽也是有類似癮頭存在

人們還是要吃要用

所以私鹽交易絡繹不絕. 類似的例子還有英國的茶交易

美蘇的禁酒令

這些例子都指出

由於菸酒已經是被普遍消費的產品

加上它具有成癮性

光以政策禁令並無法真正禁絕

反倒會使黑市交易大為興盛

反倒衍生出更多的社會問題4. 社會性 : 如同前三點所言

菸酒已經存在於人類歷史上太久了

久到菸酒已經深入到文化風俗習慣之中. 以酒為例

中國就有不少節日有相對應的酒類飲用(例如端午要飲雄黃酒

重陽要喝菊花酒)

而在喜宴之中

沒有酒的喜宴就跟沒放鹽的菜餚一樣

吃是可以吃

營養也沒減少

可是就是淡而無味. 菸草也一樣

在許多社交場合

香菸

菸草

雪茄都是很重要的社交潤滑劑. 而對於比較煩悶勞頓的工作(例如軍隊)來說

菸酒是很重要的休閒用品

也是上級可以很廉價地獎賞部屬的物品. 如果你有看過一些電影

在監獄裡

獄方想要囚犯作些苦或髒差事

軍隊想要士兵出些特別勤務

菸酒的效用不下於榮譽假. 這些社會性功能已經很難被取代

也造成了菸酒的全面禁止困難性的提高從這四點可以看出

菸酒問題其實並不光是經濟性利益(雖然這不可否認是相當重要因素)

也有許多其他不可取代的功能性. 也因此各國政府對於菸酒多以限制濫用為主要政策取向

而非全面禁用 參考資料 上癮五百年
I hardly agree your point of view. To the contrary

however

our goverment would rather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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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d1014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