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
請問兩個人互毆之後互提告傷害罪ˋ那到底誰會是原告誰會是被告呢
這ㄍ問題已經困擾我很久ㄌˋ希望知道ㄉ大大可以跟小弟說一下ˋ小弟再此3Q得Orz 兩個人互看不順眼ˋ之後互告對方傷害罪ˋ到底誰會是原告跟被告呢??
甲乙互毆
以下兩種情況:第一甲去告乙傷害
乙在這個案件審理中也提起反訴
控告甲傷害
這樣甲乙雙方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第二甲乙分別去告對方傷害
法院會將這兩個案件合併審理
所以甲乙雙方仍然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簡單的說
就是有兩個案件
在甲告乙的案件裡
甲就是原告乙就是被告
在乙告甲的案件裡
乙就是原告甲就是被告
法院只是為了方便起見而將兩個案子合併在一起審理
雙方原被告的地位並不會因此有任何改變.
參考資料
個人知識
原告不出庭,原告 被告,原告未到庭,原告上訴,原告未出庭,原告駁回,原告之訴駁回,原告刑事,原告死亡,原告訴狀原告,被告,個人,小弟,Orz,提起反訴,看不順眼,傷害罪,法院,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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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毆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106101203856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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