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
跟同事互毆 以驗傷 對方說要找大哥........
跟車行同事因肩膀差撞 引起爭執 我不理對方 一句話都沒回 他說我瞪他 於是動手打人 在廁所扭打 馬桶蓋都破了 他先打我臉頰兩拳 再用手掐住我的頸部 一度要壓入馬桶的動作 我也回擊 打傷他 眼角旁邊有流血 ....事後對方堅稱 指打算請吃飯道歉和解 不然要找大哥除理 若我要告他 可是其他同事 老闆都不願當證人 而且我也有還手 我有案底 我不要再找一些大哥級的人解決了 我還因此失去工作 雙方皆被開除 我跟他要求一萬五的賠償 會太過分嗎?這樣要告他會有勝算嗎 ?他犯了哪些罪?要走法律程序我應該先怎麼做 ?當天沒有報案 事後(十天了)警察會受理嗎?
若是你真的打算要告他那你就要詳細準備各種證據比如:驗傷單、相關人證物證若是想要私下私了那就還是好好和對方相處吧畢竟是同事
是常常要相處的
不論是在公事或是私事
參考資料
自己的觀點
法律途徑不止就單單的上法院喔 妳可以走鄉公所的調解委員會 跟法院在法律上有同等效力 不然說實話走法院還不如算了 太花錢 跟時間了 也讓對方感覺很不好等等小事變成大事 對你也不好
法律我不懂~既然你真的要告~直接去找律師談吧~如果你要1萬5大可不必告了.律師費 繁雜的司法程序不值得.如果你是要爭一口氣.那就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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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毆
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507301423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