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

有關於傷害 互毆 幫幫我!!

詳細情形如下:某日我騎機車要右轉

對方及其同事約6人要左轉上人行道

差一點但是並無擦撞

我跟對方說借過但是對方說我口氣太差叫我下車

下車後他開始動手

我便打110報警

後來對方先叫他同事把機車牽離開

人也要離開;我怕被牠跑了就跟了過去

他又回過頭來打我(共3次)直到警察來了(到警察來之前我沒還手)但是在警察到了之後

我失控用手上的安全帽摔了他2下

當場被警察銬進警察局

事後對方說他頭頂縫了2針眼皮縫了4針。

我自認倒楣想說就陪他醫藥費好了

於是我跟他約好調解

調解時

他一開口就要求30萬和解金

這筆費用我當然是負擔不起(我的預算是一萬元以內 )

於是就沒下文了

接下來等他看什麼時候提告了!!在此想請問各位法律專家幾個問題:1.上法院時我該如何答辯

對我比較有利。

2.他圍觀的同事

及幫他把機車牽離現場的人有法律責任嗎? 他們算共犯嗎?上法庭有機會把他們牽進來嗎?3.他有一個證人(應該是當時現場圍觀的同事)

他的證詞若都是 偏袒對方

那我該如何。

4.雖然法律對互毆是不管誰先動手

但是我只能站在被動的位 置(因為他傷的比我重)這樣總覺得心裡不舒服

他有受傷我 也有受傷

我雖然是皮肉傷但是也痛了好幾天

而且我連續 被他打了3.4回都沒還手

一口氣忍不下去才回手

要自認倒 楣還被獅子大開口

我只能等他提告嗎?不要說30萬

我一個做工的3~5萬就覺得是一種負擔了

賠他醫藥費我最多的預算是一萬元

至於我的傷就算了

當作倒楣

看了很多人的提問沒發現一樣的案例

希望有這方面實務的大大能夠幫我

不勝感激!! PS:我們都有開驗傷單

有去警局備案

有申請調解(目前第一次 調解

雙方對價錢無達成共識)
1.上法院時我該如何答辯

對我比較有利。

照實答辯

對自己比較有利

且沒有偽證的負擔。

再來

你是先被對方毆打的

不過你後來算是還手了

就不能再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互毆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的

所以你要從對方先毆打你

然後加上對方毆打完就想即刻逃跑

以及警方來時對你有挑釁或是其他動作

讓你出於忍無可忍或是「義憤」的情況下才失控動手的。

不過我這有個問題

為何你到警察來之後會動手?這個地方細節希望能明確

對你有幫助。

2.他圍觀的同事

及幫他把機車牽離現場的人有法律責任嗎? 他們算共犯嗎?上法庭有機會把他們牽進來嗎?他們基本上不算是傷害罪的共犯

不過如果在當場有助長他人聲勢者

應該能另當別論

比方說是加油、或是指使他傷害你某部位者。

不過他們有絕大部分的機率會成為現場的證人

不過證詞的證據能力有待商榷

所以我們進入第三個問題。

3.他有一個證人(應該是當時現場圍觀的同事)

他的證詞若都是偏袒對方

那我該如何。

很簡單

他們一定會串通好

會避開他們自己錯誤的地方

你就從那部份去辯白

比方說他沒有動手

為何你身上有傷之類的

他如果說怎麼知道或是你自己弄的

你就回答說你自己受傷又為何打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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