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毆
關於傷害罪變成互毆
八月初有三名同事喝酒之後因細故吵了起來
三人都動手打我有去警局報案並驗傷
開庭之後三人反而向檢察官說是我要打他們其中一人
其他二位是見義勇為才會造成拉扯之間弄傷我
現在案子回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去了
煩請各位了解法律的大大們教小弟我該如何為自己爭取該有的正義呢?如果回調解委員那邊對方堅持是互毆而不肯賠償我又該如何我可要求的部分有哪些部分
除了醫藥費損失的薪水 還有因為傷害造成的心中恐懼也就是精神賠償這些
你好:板大你的案件應該分為兩個部份來說明~~第一個部份:對方三人之中是否有人受傷? 如果只有一人那你可以跟對方和解了事.另外兩個人沒有受傷的你可以對他們進行求償.求償包括醫藥費用 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的損失 造成精神上的恐懼侵權賠償!若你堅持不要跟受傷的被告和解.那在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此案會再度移送地檢署審理.若被告三人有人受傷你 ㄝ不至於敗訴你不要被嚇了.被告ㄝ會一樣告你傷害藉以牽制你的控告刑事來逼你和解.你在庭上的答辯一定要注意....你有正當防衛的理由說你不低抗的話...肯定會被他們三人打屬啦!第二個部份:若被告三人都沒有受傷.那你就要對三人進行求償.當然求償金額是要提高的.不管案情如何三人圍毆你一個人在法律上他們都輸定了!像樓上的板大說的要告他們妨礙自由是行不通的.如果有ㄝ不是涉及刑法妨礙自由而是刑法中強自罪.但一案是不能兩告譬如.....小偷侵入民宅偷竊只能告小偷加重竊盜罪.不能再告小偷非法侵入民宅是一樣的!若被告有搶你手機的動作而事後沒有環你...那是可以再控告被告搶奪罪的!
參考資料
企鵝機架
說你笨還真是有點笨...他們三人同時毆打你一人 你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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